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根据2021-2022、2022-2023学年各教学单位工作实效及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奖励办法》,现拟决定对“音乐学院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队”等27个团队及个人予以奖励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。
附件:2021-2022、2022-2023学年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