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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23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
    发布者:教务处 来源:教务处  日期:2023-03-13

    各二级学院:

    为做好2023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(以下简称“专升本”)现将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函〔20232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并做好以下几点:

    一、加强政策宣传。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院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(含往届毕业退役士兵)全面开展宣传动员,确保考生知悉我省专升本政策和考试招生安排,要认真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,指导考生认真阅读招生高校招生简章并理性报考。

    二、严明考试纪律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考前宣传教育,引导考生认真备考,诚信考试,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,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  三、协助资格审核。322日至23日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学生纸质成绩单(AIC系统内打印)、资格审核表分别交教务处吴小曼老师、学生工作处王玲老师处审核盖章后,统一领回。

    四、做好数据统计。各二级学院对于参加专升本的学生进行统计,并跟踪统计复习、考试及录取情况。对于未通过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、就业帮扶;对于已通过专升本考试的学生,及时收集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调档函等材料,做好相关就业数据填报。


    附件: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》


   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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