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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进一步规范虎泉、街道口校区琴房管理的通知
    发布者:教务处 来源:教务处  日期:2023-03-01

    音乐学院:

    为切实做好琴房日常管理工作,确保师生规范高效使用琴房,根据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琴房管理规定》,教务处将进一步规范虎泉、街道口校区琴房的使用及管理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严格琴房钥匙管理,除琴房管理员外,任何师生不得私配、私留琴房钥匙。虎泉校区琴房安装了智能琴房预约系统,现处于测试运行阶段,待测试完成后将正式启用,届时虎泉校区琴房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(预约使用指南后续发布)。

    、学校琴房采用流动借用制管理,除教师授课琴房及个别大型乐器专用琴房相对外,不设置固定琴房。音乐学院应清理现有琴房安排,确定大型乐器专用琴房及教师授课琴房使用情况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    三、除大型乐器专用琴房外,现存放于琴房内的师生私人物品(含小件乐器等)需于2023312日前做好清理工作。313日起,教务处将组织琴房资产清查,对违规置留物品进行处理。

    特此通知。

    教务处

    2023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