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行事历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,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将以抽查的形式进行,时间为11月1日-15日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(一)教学运行。抽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,教师遵守教学纪律、课堂讲授、课堂管理、课堂考勤、教案撰写等情况。
(二)教学管理。检查各教学单位《三级巡查制度》《多级听课制度》《教师调停补课制度》执行情况。
(三)纸质版试卷存档。抽查各教学单位学生考试试卷的存档情况。
二、检查阶段
(一)学院自查阶段,11月1日-8日;
(二)学校抽查阶段,11月9日-15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完成《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分析报告》于11月11日前报教务处。报告中应涵盖检查内容的三个方面,要求客观真实、实事求是,反映突出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。
(二)学校成立检查小组对教学单位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,了解各部门常规教学运行、教学管理及本学期重点工作执行情况。抽查内容由检查小组提前告知各教学单位,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(三)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上述安排的时间节点及要求,细化工作方案,落实工作任务,并积极配合检查小组的抽查工作,做好组织与安排。
教务处
2022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