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教学行事历及实际工作安排,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定于4月18日-29日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 检查内容
(一)教学运行。全面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;教师遵守教学纪律、课堂讲授、课堂管理、课堂考勤、教案撰写情况;
(二)教学管理。全面检查教学过程是否规范有序。《学院三级巡查制度》、《学院多级听课制度》、《学院教师调停补课制度》执行情况等;
(三)外聘教师档案。全面审核各学院外聘教师学历、职称等材料的备案情况。
(四)纸质版试卷存档。抽查各教学单位学生考试试卷的存档情况。
二、 检查阶段
(一)学院自查阶段,4月18日-22日;
(二)学校普查阶段,4月25日-29日。
三、 工作要求
(一)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完成《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分析报告》于5月7日前报教务处。报告中应涵盖检查内容的四个方面,要求客观真实、实事求是,反映突出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;
(二)学校成立检查小组对教学单位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,同时听取部门负责人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的分析报告,了解各部门常规教学运行、教学管理、教研活动及本学期重点工作执行情况;
(三)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上述安排的时间节点及要求,细化工作方案,落实工作任务,并积极配合检查小组的抽查工作,做好组织与安排。
教务处
2022年4月14日